在外籍英語教師組內擔任二級計劃主任〔中學外籍英語教師〕。有關的職責包括:
(a)擔任外籍英語教師區域統籌員,並協助本地公營中學推行「以英語為母語的英語教師」(「英語教師」)加強計劃;
(b)為中學英文科教師,包括「英語教師」,籌備及舉辦中央、地區性和校本專業發展講座及工作坊;
(c)發展教學資源及策略以支援中學英國語文課程的推行;
(d)擔當課程領導者角色,帶領「英語教師」及英文科教師發展校本英國語文課程,並落實由教育局及課程發展議會所制定有關英國語文課程文件內的建議;
(e)幫助建立和維持中學英文科科組的區域網絡,以促進資源共享;
(f)協助外籍英語教師區域統籌小組策劃、進行、監察及評估有關研究與發展項目的工作;
(g)為參與研究與發展項目的學校提供適切的到校支援服務,如出席共同備課節;
(h)協助籌辦全港性比賽,以提升中學生參與英語活動的興趣和動機,並提供機會讓他們運用英語進行協作,和發展他們具創意地運用英語的能力;
(i)協助收集、整理及分析與在中學「英語教師」加強計劃下「英語教師」工作調配有關的數據資料;
(j)協助規劃和發展全港性中學「英語教師」加強計劃的評估框架,並與提供評估服務機構聯繫,以方便數據的收集,分析,闡釋和發布;
(k)執行與外籍英語教師區域統籌小組有關的日常行政工作;以及
(l)如有需要,按教育局局長或其指定人員的要求,執行與該計劃有關的其他職務。
聘用條款
獲錄用者將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件聘用,合約期2年。
薪酬及福利
月薪55,170元
(a)根據《僱傭條例》的規定,按適當情況,可享有14天年假、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產假及疾病津貼。(b)獲錄用者如圓滿履行合約、而期間一直表現理想兼行為良好,可獲發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相等於合約期所得底薪總額的10%。
附註
(a)申請人須在申請表格上清楚註明職位編號及職位名稱,例如:二級計劃主任((中學外籍英語教師)(EDB/CDI/018/15)。(b)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c)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d)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e)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f)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g)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h)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述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書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下列查詢地址(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3樓1318室教育局課程發展處)。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有關上述空缺的資料,可按每項職位所列電話查詢。
查詢
職位編號: 35469
地址: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3樓1318室教育局課程發展處
電話: 28925889
截止申請日期 2015-02-13 18:00
刊登日期: 2015-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