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暑期實習生

民政事務總署

截止申請日期: 2015-06-11 18:00
月薪$9,200
 

過往薪酬歷史

過往相關職位空缺
3. 暑期實習人員 月薪$9,200 2015-05
5. 暑期實習生 月薪$9,200 2015-05

入職條件

申請人須- (1)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2)為本地/非本地專上院校的全日制認可學位課程學生,主修公共行政或相關課程更佳; (3)為大專二年級或以上,但並非2015年的應屆畢業生; (4)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的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取得第3等級或以上的成績,或同等學歷; (5)中英文書寫及口語能力俱佳;以及 (6)精通MicrosoftOffice應用程式。
備註:
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
 

職責

(1)協助有關社區參與計劃的籌備、監察及檢視工作; (2)協助處理一般查詢及投訴; (3)提供一般行政及管理支援,例如項目策劃、資源及檔案管理、編寫報告等; (4)按需要執行戶外工作;以及 (5)執行上司委派的任何其他職務。

聘用條款

獲取錄者﹕ (1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受聘期為2015年7月至8月; (2)須於中西區民政事務處工作; (3)一般每周工作44小時,包括飯鐘時間;以及 (4)視乎工作需要,暑期實習生或須於工作時間以外、周末及公眾假期工作;如須超時工作,會獲補假作償。

薪酬及福利

月薪港幣9,200元
(1)在符合《僱傭條例》規定的適當情況下,暑期實習生可享有休息日、法定假日、公眾假期和病假日; (2)《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485章)的規定適用於暑期實習生。

附註

(1)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2)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3)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4)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5)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6)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7)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8)中英文版本如有歧異,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申請手續

(1)塡妥的申請書須連同香港中學會考或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同等學歷的證書副本及現正修讀的課程的成績單副本遞交。申請人另須撰寫約500字的中文短文,闡述申請此暑期實習生職位的原因。 (2)就讀於本地專上院校的學生須經所屬院校的學生事務處/就業輔導中心遞交申請。請留意所屬院校訂出的截止報名日期。本地專上院校的學生直接向本處遞交的申請將不獲受理。 (3)在海外專上院校就讀的學生,須在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english/admin/appoint/files/Standard_Application_Form.doc)下載申請表格。除前述文件外,申請須附上校方發出的學生資格證明文件。 (4)塡妥的申請書須連同所有文件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以郵戳為準)郵寄至下述查詢地址(封註「申請暑期實習生職位(中西區民政事務處)」)。 (5)逾時遞交、資料不全、沒有夾附相關證明文件,以及以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的申請將不獲考慮。 (6)請於申請書上提供電郵地址以方便聯絡。 (7)本職位不設面試,申請人如在2015年6月30日後仍未收到任何通知,可作落選論。

查詢

職位編號: 36091
地址: 香港中環統一碼頭道38號海港政府大樓11樓 中西區民政事務署
電話: 28523547
截止申請日期 2015-06-11 18:00
刊登日期: 2015-05-29

申請摘要

暑期實習生
民政事務總署
月薪港幣9,200元
電話: 28523547
截止申請日期: 2015-06-11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