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工人主要負責下列工作:(a)執行一般雜務工作,包括清潔、搬運家具、設備和物料等;協助佈置舉行會議或室外/室內活動的場地;把貨物整齊安放在民安處貨倉內和協助收貨及支貨;(b)執行簡單的辦公室工作,包括影印文件、切碎及釘裝文件、處理傳真文件、在櫃檯執行接待工作、接聽電話及回覆簡單的查詢、開啟及鎖上出入口;巡邏辦事處以執行保安工作和巡察樓宇保養項目;(c)執行信差職務,例如在辦事處內或以外收集文件、運送/派送文件、物料和文儀用品;(d)提供茶房服務,包括清潔工作;以及(e)執行上司指派的其他職務。
註:
申請人如獲取錄,或須義務加入民眾安全服務隊成為志願隊員,他/她或須不定時工作,包括在晚上、周末、周日和公眾假日,並須要穿著制服。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薪酬及福利
第一標準薪級表第0點(每月11,055元)至第一標準薪級表第8點(每月13,035元)。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項資料日後或會作出更改。
(f)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g)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技能測驗╱面試。
(h)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技能測驗╱面試。
(i)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申請手續
申請人必須在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或之前以下列其中一個方式遞交申請表格[GF340(Rev.3/2013)]:(i)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網頁(網址: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或(ii)郵寄到九龍油麻地渡華路8號402室民眾安全服務隊總部總務室(信封面請註明「申請二級工人職位」而信封上的郵戳日期會視為申請日期)。請緊記支付足夠郵費。申請表格[GF340(Rev.3/2013)]可於公務員事務局網頁下載(http://www.csb.gov.hk),或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所有申請表格,如資料不全、或逾期遞交、或以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或並非使用指定的申請表格、或並未妥為簽署,均不予考慮。
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八至十個星期內接到通知。如遇到申請人數眾多或其他特殊情況,可能需時稍長。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已經落選。
查詢
職位編號: 36172
地址: 九龍油麻地渡華路8號402室民眾安全服務隊總部總務室
電話: 36519372
截止申請日期 2015-07-27 23:59
刊登日期: 2015-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