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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
消防處
合約屋宇裝備工程助理
非公務員職位
已截止申請
合約屋宇裝備工程助理
消防處
截止申請日期: 2015-08-27 23:59
月薪$32,560
過往薪酬歷史
過往相關職位空缺
1.
合約屋宇裝備工程助理
月薪$31,120
2015-03
2.
合約高級屋宇裝備工程助理
時薪$260
2015-01
3.
合約屋宇裝備工程助理(1)樓宇改善課
月薪$35,930
2014-12
4.
合約屋宇裝備工程助理(2)鐵路發展課
月薪$35,930
2014-12
5.
合約屋宇裝備工程助理
月薪$34,576
2013-03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1)持有香港理工大學/理工學院、香港專業教育學院或工業學院/科技學院所頒發的電機工程、機械工程或屋宇裝備工程文憑或高級證書,或具備同等學歷; (2)具備最少8年有關樓宇建築項目工作的相關工作經驗; (3)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見註);及 (4)具備一般辦公室電腦技能。
備註:
按此展開...
註1: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2級成績。 註2:申請人如具備消防的相關工作經驗,特別是煙霧控制系統的知識,並持有有效「建造業安全訓練證明書」,則屬更佳。
職責
按此展開...
(1)協助工程師和首席技術主任檢查消防裝置及煙霧控制系統的設計報告及圖則; (2)統籌有關提供消防安全措施的所有工程事宜; (3)就建議在建築項目中採用的設備及系統,蒐集工程方面的資料及數據; (4)就不同規模及複雜程度的建築項目,協助檢討有關的消防安全標準; (5)出席會議,並就消防及煙霧控制工程的具體情況,向其他政府部門、建築師、機電工程顧問和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提供意見; (6)確保具體設計及裝置符合外間各方與消防處協定的設計原則; (7)更新及備存送呈文件/圖則的記錄;及 (8)執行上司指派的其他職務。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合約期由聘用日期起至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合約屆滿時,如有運作需要,而獲錄用者的表現亦令人滿意,則可獲考慮續約。
薪酬及福利
月薪港幣32,560元至39,360元,視乎相關經驗年資而定
(a)受聘人如在合約期內一直維持良好表現及行為,在合約圓滿結束後可獲發約滿酬金。獲發放的酬金,連同政府根據香港法例第485章《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相等於受聘人在合約期內所得底薪總額的百分之十五;(b)在每份為期十二個月的連續性僱傭合約下,受聘人可享有十天年假,以及《僱傭條例》規定給予而又適用的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產假/侍產假和疾病津貼。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h)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申請手續
申請人須於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內詳列有關的學歷及工作經驗,並將學歷證明(如修業成績表副本、證書副本)及相關工作經驗的證明文件副本夾附已填妥的申請表格,在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交以下地址。請在信封上註明申請職位。申請人亦可在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提出網上申請。申請人如透過網上申請,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後一星期內,把修業成績、證書及工作證明文件副本另行送交以下地址。申請人如非以指定方式提出申請,又或申請書資料不齊全或過期遞交,均不會受理。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於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人如獲邀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星期內接獲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落選。
查詢
職位編號: 36365
地址: 九龍尖沙咀東部康莊道一號消防處總部大廈八樓招募組
電話: 27337519
截止申請日期 2015-08-27 23:59
刊登日期: 2015-08-14
資料轉載至政府公務員空缺網站
申請摘要
合約屋宇裝備工程助理
消防處
月薪港幣32,560元至39,360元,視乎相關經驗年資而定
電話: 27337519
截止申請日期: 2015-08-27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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