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協助開發數據管理系統,包括為計劃督導委員會及計劃保證小組提供文書及行政支援、系統採購、用戶驗收測試、風險評估及審核、培訓、系統遷移及系統護理;
(2)擔當局方與電腦承辦商及其他外間機構的聯絡人,負責跟進與開發數據管理系統有關的事宜,包括功能要求、開發系統進度、成本控制、改良及修訂要求;
(3)協助檢討業務運作流程,研究重整及精簡方法,以及制訂與數據管理系統有關的詳細功能要求及預期成果;
(4)協助推行民政事務局的體育政策措施,包括與設施提供者跟進外界團體使用其體育設施的事宜、進行政策研究和分析以及擬備資料文件和報告;
(5)協助推行與上述(4)有關的監察機制,包括實地巡查、確保設施提供者遵行呈報的要求、處理相關文件、核對報告及編製統計數據;
(6)協助推行與上述(4)有關的宣傳計劃,包括發放資訊及為持份者舉辦活動/講座;
(7)處理查詢及投訴;及
(8)執行上司指派的其他職務。
聘用條款
成功的申請人將按非公務員合約聘用條款聘用,合約期為12個月。
薪酬及福利
月薪49,465元
如受聘人在合約期內一直維持良好的工作表現及行為,在合約結束時,可獲得約滿酬金。約滿酬金連同政府按照《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而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會相等於受聘人合約期所得底薪總額的10%。除公眾假期外、受聘人可享有12日有薪年假、產假及疾病津貼。詳情將在獲聘時再行確定。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西翼12樓民政事務局人力資源管理小組。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書填妥後,須連同學歷及工作證明副本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交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西翼12樓民政事務局人力資源管理小組。請在信封面上註明“申請「助理項目經理(康樂及體育)」職位”。資料如有缺漏或並未附上有關證明文件,申請將不獲考慮。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個星期內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已經落選。
查詢
職位編號: 36479
地址: 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西翼13樓民政事務局康樂及體育部
電話: 35097068
截止申請日期 2015-09-15 18:00
刊登日期: 2015-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