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監督及製作金融就業網頁的內容,明確的職責包括:
(1)在指定的項目範圍內為網頁內容構思概念,並策劃和進行資料搜集及採訪;
(2)查證及核實從不同渠道搜集得的文章及新聞材料;
(3)聯絡其他網頁內容提供者,並選取及組織合適的內容;
(4)就金融服務業撰寫及編輯一個系統性描述,當中包括行業概覽、個別界別的詳細資料及公司清單;
(5)就金融服務業的職位及就業資訊編製文字及短片內容,當中包括各職位的描述、事業發展路線等;
(6)在發放資料前就網頁內容進行審閱,以保障網頁的質素,並確保網頁內容的一致性、準確性及清晰度;
(7)為網頁製作其他所需內容;以及
(b)為網頁的視象構想概念,並就網頁製作的技術部分與服務承辦商緊密聯繫及合作。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合約期為六個月。
薪酬及福利
月薪港幣109,090元
受聘人可根據《僱傭條例》的規定,按適用情況享有相關福利如休息日、法定假期(或代替假日)、有薪年假、產假、侍產假和疾病津貼。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政府是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
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上述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申請人如獲聘用,並非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申請人並非公務員,不具備調
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以獲聘時的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經初
步篩選選出的應徵者獲邀參加遴選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符合入職條件,無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
(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學歷的人士也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等。有
關申請人須把修業成績副本和證書副本連同申請表郵寄至下述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填妥的申請表格連同完整履歷表和學歷及經驗證明文件副本,須於下述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信封上的郵戳日期將會視作申請日期),郵寄或送交下述查詢地址。請在信封面上註明“申請網頁撰寫員職位”。
資料不齊全或不清楚的申請,概不受理。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2至6個星期內接到通知,惟此期間長短或會有變且無須事先通知申請人。申請人如未獲邀參加面試,可作已落選論。
查詢
職位編號: 37108
地址: 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24樓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財經事務科)人事組
電話: 36555071
截止申請日期 2016-02-26 23:59
刊登日期: 2016-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