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註
(a)申請人在本職位截止接受申請當天(即2016年5月5日),必須已經取得入職條件(a)和(b)項所述的學歷資格。
(b)獲取錄的申請人必須通過甄選程序及職前體格檢查包括色覺測試。
(c)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申請人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d)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e)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職位。
(f)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的規定為準。
(g)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h)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甄選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