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具備下列資格:
(a) (i) 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考獲第2級或同等[註(1)]或以上成績[註(2)],其中一科為數學,或具同等學歷;或(ii)在香港中學會考五科考獲第2級[註(3)]/E級或以上成績[註(2)],其中一科為數學,或具同等學歷;
(b)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註(3)]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
(c) 中文文書處理速度達每分鐘20字及英文文書處理速度達每分鐘30字,並精通電腦軟件,例如微軟Word,PowerPoint及Excel;
(d) 具良好中英文書寫及溝通能力;及
(e) 具備相關工作經驗將獲優先考慮。
備註:合適的申請人或須接受打字速度測試。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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