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行政助理

民政事務總署

截止申請日期: 2017-05-03 19:00
月薪$20,385
 

過往薪酬歷史

過往相關職位空缺
1. 行政助理 月薪$20,385 2017-04
2. 行政助理 月薪$20,385 2017-03
3. 行政助理 月薪$20,385 2017-02
4. 合約行政助理(北區) 月薪$20,385 2017-02
5. 行政助理 月薪$20,385 2017-01

入職條件

(a)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學所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具同等學歷; (b)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3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 (c)具備極佳的中英文口語及寫作能力; (d)具備良好的溝通技巧,能與不同的非政府機構、社區團體和公眾人士聯繫和合作; (e)熟悉微軟Office操作(包括中英文文書處理和Excel); (f)於取得學位後,至少有一年有關行政或項目管理的工作經驗; (g)具備管理有關工務/工程/建築/文化或藝術項目,及/或合約管理,及/或項目設計和策劃,及/或運作管理方面經驗的申請者獲優先考慮;及 (h)熟識公共行政/非牟利團體/地區事務,並具備相關經驗,及/或持有會計/法律相關學歷的申請者獲優先考慮。
備註:
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成績。
 

職責

行政助理 (a)負責一般行政及管理工作,例如:資源管理、系統及檔案管理、項目計劃的籌備、統計資料的蒐集和分析、報告書匯編等; (b)負責回答一般市民的查詢; (c)負責處理各項公眾申請及相關事宜;及 (d)為委員會和工作小組服務,包括撰寫和擬備會議紀錄和資料文件;統籌會議所需的輔助安排,以及與區議員和其他有關人士和團體聯絡。 行政助理(區議會) (a)協助籌辦、監察和評估社區參與項目和活動; (b)就區議會的日常運作提供行政支援; (c)為區議會轄下的委員會/工作小組提供行政支援; (d)在有需要時執行其他職務。 行政助理(青年計劃) (a)協助監察獲核准青年計劃/活動的進度,以及協助籌辦/統籌地區青年活動委員會提出的青年計劃和活動; (b)協助審核及處理地區團體(包括學校及非政府機構)舉辦青年計劃及活動的申請; (c)協助發放核准撥款予申請成功的地區團體,以及查核所有核准青年計劃及活動的財務報告和單據; (d)協助推廣青年計劃及活動; (e)為辦公室的日常運作提供行政支援; (f)在有需要時執行其他職務。 行政助理(社區重點項目計劃) 為推行地區項目提供行政和執行上的支援,包括: (a)協助處理撥款發放申領,聯絡區議會、其他政府部門、非牟利團體及/或商營機構,整理和編制統計報表等; (b)監察地區項目的進度,包括審理區議會、其他政府部門、非牟利團體及/或商營機構提交的定期財務報告和進度報告的情況; (c)為相關委員會及會議提供秘書和後勤支援服務; (d)就處理申請和辦公室行政事宜提供行政支援; (e)處理及管理相關文件檔案,包括與地區項目有關的網站資料; (f)處理公眾和其他機構的查詢; (g)協助項目經理統籌、監督和檢討地區項目,包括準備提交予政府部門、立法會和區議會的文件; (h)協助統籌和舉辦與地區項目相關的宣傳和公共關係活動;及 (i)在有需要時執行其他相關職務。

聘用條款

應徵者如獲錄用,將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合約期為2017年7月至2018年3月,續約與否須視乎工作表現及工作需要而定。

薪酬及福利

月薪港幣20,385元
《僱傭條例》規定而又適用的其他福利。

附註

(a)應徵者須帶備香港居民身份證、學歷及工作証明正本及近照一張出席面試。 (b)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c)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d)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e)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f)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g)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h)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表格通用表格第340號((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人須把填妥的申請表格,連同學歷/成績表及工作證明文件(如履歷表、僱主信等)副本,送交或郵寄至九龍紅磡庇利街42號九龍城政府合署8樓九龍城民政事務處(經辦人:人事組)。請於信封面上標明“應徵行政助理”。如以郵遞方式寄交申請書,請緊記支付足夠郵費,否則申請文件將不會送達本處。 如以郵寄方式遞交申請,申請日期以郵戳日期為準。如親身遞交,請於截止申請日期晚上七時前送交上述地址。申請人如非使用所需申請表格、逾時遞交、資料不全或沒有夾附相關證明文件的申請將不獲考慮。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後約二至四個星期內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查詢

職位編號: 38696
地址: 九龍紅磡庇利街42號九龍城政府合署8樓
電話: 26213436
截止申請日期 2017-05-03 19:00
刊登日期: 2017-04-27

申請摘要

行政助理
民政事務總署
月薪港幣20,385元
電話: 26213436
截止申請日期: 2017-05-03 1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