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職條件
(a)
(i)持有本港大學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具同等學歷;及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和英文運用)考獲「一級」或以上成績(註3及4),或具同等成績[入職薪點:一般紀律人員(主任級)薪級表第7點(每月港幣37,615元)];或
(ii)持有本港大學頒授的學士學位,或註冊專上學院在註冊後頒發的文憑,或本港任何一所理工大學/理工學院/香港專業教育學院/科技學院頒發的高級文憑,或本港高等教育院校頒發並獲認可的副學士學位,或具同等學歷;及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註5)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入職薪點:一般紀律人員(主任級)薪級表第6點(每月港幣35,495元)];或
(iii)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考獲第3級或同等(註6)或以上成績(註7),或具同等學歷;或在香港高級程度會考兩科高級程度科目考獲E級或以上成績,以及在香港中學會考另外三科考獲第3級(註5)/C級或以上成績(註7),或具同等學歷;及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註5)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入職薪點:一般紀律人員(主任級)薪級表第5點(每月港幣33,320元)];及
(b)通過體能測驗;及
(c)能操流利廣東話和英語。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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