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行政和執行上的支援,包括:
(a)監察獲核准地區項目/活動的進度,以及協助籌辦/統籌由民政事務處/區議會提出的地區計劃和活動;
(b)審理由區議會、其他政府部門、非牟利團體及╱或商營機構提交的定期財務報告及進度報告;
(c)協助統籌、監督及檢討地區項目,包括擬備提交予政府部門、立法會及區議會的文件;
(d)為委員會及會議提供秘書及後勤支援服務;
(e)協助統籌及組織與地區項目相關的宣傳及公關活動;
(f)維持及管理相關文件檔案,包括與地區項目有關的網站資料;
(g)協助處理與地區項目有關的行政、財務、程序及合約管理事宜;
(h)協助處理撥款發放申領,聯絡區議會、其他政府部門、非牟利團體及╱或商營機構,整理和編制統計報表等;
(i)就處理申請及辦公室行政事宜提供行政支援服務;
(j)處理來自公眾及其他機構的查詢;及
(k)在有需要時執行其他職務。
聘用條款
(a)應徵者如獲錄用,將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
(b)受聘人可獲為期六個月至一年的合約,續約與否須視乎工作表現,工作需要及資源是否足夠而定;
(c)如有需要,須於星期六、日、公眾假期及辦公時間外工作;
(d)如有需要,受聘人或須於戶外和不定時工作。
薪酬及福利
每月薪金21,930元
受聘人圓滿完成合約,可獲發一筆約滿酬金。該筆酬金(如獲發)加上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相等於受聘人在合約期內所得底薪總額的15%。受聘人可享有《僱傭條例》訂明而又適用的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年假、產假、疾病津貼等福利。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通用表格第340號(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各就業中心索取,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申請表格連學歷及工作證明文件副本須於截止申請日期下午六時或之前送達下列地址。請在信封面註明“申請行政助理職位”。如以郵寄方式遞交申請,申請日期以郵戳日期為準,亦請確保已貼上足夠郵資。未有支付足夠郵費的郵件,將不獲香港郵政處理。逾時遞交、申請表資料不全或沒有夾附相關證明文件的申請將不獲考慮。申請人如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十星期內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落選論。
申請人參加面試時,須帶備以下文件︰(1)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2)學歷證明正本,(3)工作證明正本,及(4)近照一張。
查詢
職位編號: 41909
地址: 長沙灣道303號長沙灣政府合署4字樓深水埗民政事務處
電話: 21508129
截止申請日期 2019-07-08 18:00
刊登日期: 2019-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