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手續
(1) 就讀於本地專上院校的學生須經所屬院校的學生事務處/就業輔導中心遞交申請。請留意所屬院校訂出的截止報名日期。由本地學生直接遞交的申請將不獲考慮。
(2) 在非本地專上院校就讀的學生,須在2020年5月18日或之前(以郵戳日期為準),以郵遞方式把下列資料寄交下述查詢地址(逾期遞交、以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的申請將不獲受理):
(a) 填妥的申請表格(申請表格可於公務員事務局網站下載,其網址為:https://www.csb.gov.hk/tc_chi/admin/appoint/files/Standard_Application_Form_gb.doc);
(b) 個人履歷;
(c)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或同等文件的副本;
(d) 修業成績和相關資歷證明的副本;
(e) 學生身分證明或同等文件的副本;及
(f) 申請人自行創作的作品選輯(最多三份格式為JPG, GIF, TIFF, PDF, AVI, MPG 或 MP4的作品連各份作品不多於50字的說明,並提供Google Drive的檔案共用連結於申請表格「特別技能及知識」內;申請人有責任確保作品選輯可供讀取;作品選輯一經遞交,即視為最終定稿)。
信封面請註明「限閱文件 — 申請政府檔案處學生暑期實習人員(公共推廣服務)」,並請確保已貼上足夠郵資。政府檔案處不會接收郵資不足的信件,以及不會代申請人繳付附加費。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請不要把上述所需文件(c)、(d)和(e)的正本遞交本處。
(3) 如申請人未能符合入職條件、或並非使用指定申請表格、或逾期遞交、提供的資料不全或未附上申請所需證明文件的申請,將不獲考慮。
(4) 由於通知信可能以電郵方式寄出,應徵者須於申請書上提供正確的電郵地址,並有責任查閱電郵,以確保通知信妥為收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