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暑期實習生 - 專上學生暑期實習計劃2020

民政事務總署

截止申請日期: 2020-06-17 18:00
月薪$10,500
 

過往薪酬歷史

過往相關職位空缺
2. 專上學生暑期實習計劃 月薪$10,500 2020-05
3. 暑期實習生 (傳播) 月薪$10,500 2020-04
4. 暑期實習生 月薪$9,800 2019-03
5. 暑期實習人員 月薪$9,200 2015-06

入職條件

申請人須-
(a) 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是本地 / 非本地專上院校全日制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應用社會科學、公共行政及管理或相關學位的學生,並將於2020/21學年就讀四年級的學位課程;
(c) 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的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取得第3等級或以上的成績,或同等學歷 (註: 2007年前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的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第3等級」的成績。);
(d) 熟悉中文輸入法及電腦操作,如MS Word、MS Excel、MS Powerpoint等;
(e) 具備優良的中、英文書寫能力,能操流利粵語及英語;及
(f) 具良好組織能力及溝通技巧、具責任感及正面思維。
備註:
 

職責

獲取錄者需
(a) 協助民政事務處推行各項日常工作,例如社區聯絡、活動籌辦、小型工程等;
(b) 協助處理區議會相關工作;
(c) 提供一般行政及管理支援,例如項目策劃、資源及檔案管理、編寫報告等;
(d) 按需要執行戶外工作;以及/或
(e) 執行上司委派的任何其他職務。

聘用條款

暑期實習生是以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獲取錄者一般須每周工作44小時,可能須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周末或公眾假期工作; 如須超時工作,會獲補假作償。聘用期為2020年7月至8月,為期約4-6星期(實際的僱用期將視乎當時的工作情況而略有不同)。

薪酬及福利

每月港幣10,500元
受聘者在符合《僱傭條例》規定的適當情況下,可享有休息日、法定假日、公眾假期和病假日。《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485章)的規定適用於暑期實習生。

附註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http://www.csb.gov.hk內的 “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g)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

就讀本地專上院校學生的申請:
就讀於本地專上院校的學生須經所屬院校的學生事務處/就業輔導中心遞交申請。請留意所屬院校訂出的截止報名日期。所有直接寄交本處的申請書將不獲受理。

就讀非本地專上院校學生的申請:
於非本地專上院校就讀的學生須在公務員事務局網頁(https://www.csb.gov.hk/tc_chi/admin/appoint/782.html)下載指定申請表格。申請表格填妥後,須連同個人履歷表、學業成績表副本及由所屬大專院校發岀的學生資格證明信件(以專上院校的信箋發出),於2020年6月16日或之前郵寄至下述查詢地址。申請人若非使用指定的暑期實習計劃申請書(rev.1/2020),或以傳真或電郵方式提交申請書,其申請將不獲受理。

請在信封面註明“申請暑期實習生"(信封上的郵戳日期將視為遞交申請書的日期)。請在投寄前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的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以避免申請未能成功遞交。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會由香港郵政安排退回或銷毀。逾時遞交、申請表資料不全或沒有夾附相關證明文件的申請將不獲考慮。申請人如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四星期內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落選論。

請於申請書上提供電郵地址以方便聯絡。申請人參加面試時,須帶備以下文件︰(1)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及(2) 現正修讀的課程的學業成績單及香港中學文憑考試/香港中學會考或同等學歷的證書正本。面試時,可能須接受中文打字測試。

查詢

職位編號: 43166
地址: 中環統一碼頭道38號海港政府大樓20字樓離島民政事務處 (馮楚穎女士/ 黃山先生)
電話: 2852 3738
截止申請日期 2020-06-17 18:00
刊登日期: 2020-06-16

申請摘要

暑期實習生 - 專上學生暑期實習計劃2020
民政事務總署
每月港幣10,500元
電話: 2852 3738
截止申請日期: 2020-06-17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