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就堆填區的招標工作、採購合約、設計、建築和運作,堆填區修復項目及顧問管理等事宜提供專業意見及支援;
(b) 就環境影響評估過程和廢物及堆填區修復設施的可持續性評估提供專業意見及支援;
(c) 提供專業及工程支援以監督和推動廢物及堆填區修復設施的執行方案,包括設計、計劃和檢查工務工程前期工作所提交的監管文件;
(d) 協助與廢物及堆填區修復設施的使用者、承辦商、政府部門和公眾持份者等溝通、聯絡及磋商;
(e) 監察廢物及堆填區修復設施承辦商的環保工作,並與獨立顧問、獨立環境顧問及環境小組等聯絡;以及
(f) 執行上司指派的其他相關職務。
其他相關的工作要求:工作時間及地點須視乎部門的運作需要而定。獲錄用者或需(a)不定時及超時工作,包括晚上、周末和公眾假期;以及(b)不時在戶外工作。
聘用條款
獲錄用者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為期一年。
薪酬及福利
月薪港幣82,105元
受聘人會享有14天有薪年假。政府會按照《僱傭條例》的規定,在適當情況下向受聘人提供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產假/侍產假和疾病津貼。受聘人如能圓滿履行合約,而期間一直表現理想兼行為良好,可獲發約滿酬金。該筆酬金(如獲發放),連同政府按《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相等於受聘人在合約期內所得底薪總額的15%。
附註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與否、性別、婚姻狀況、懷孕與否、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c)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申請人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用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的規定為準。(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通過篩選的申請人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及╱或面試。(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符合入職條件,則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筆試。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人士的申請人,相對於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或會獲給予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內的“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參閱該資料冊。(g) 持有本港以外院校╱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所頒授學歷的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在2022年5月13日或之前以郵寄方式將修業成績副本和證書副本送交上述查詢地址(以郵戳日期為準)。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通用表格第340號(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親身或以郵寄方式遞交的申請書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查詢地址,信封面須註明申請的職位名稱。為避免郵遞延誤或未能成功派遞,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印上或寫上正確地址及已貼上足額郵票。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獲派遞至本署,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逾期、資料不全/並未按要求附上有關證明文件或透過傳真/電郵遞交的申請,或不獲考慮。申請人請盡量在申請表格上提供電郵地址。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申請人如獲甄選參加面試,通常會於截止申請日期起計八個星期內接獲通知。如遇到申請人數眾多或其他特殊情況,可能需時稍長。申請人如不獲邀參加遴選面試,可視作落選論。
查詢
職位編號: 45471
地址: 香港堅尼地城域多利道88號港島西廢物轉運站4樓西翼環境保護署行政課 [經辦人:助理行政經理(環境基建)]
電話: 2872 1864
截止申請日期 2022-05-06 23:59
刊登日期: 2022-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