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會見傳媒談話內容

日期: 2024-11-20 17:35
  ​以下是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楊潤雄今日(十一月二十日)下午出席體育總會機構管治及《機構管治守則》簡報會後會見傳媒的談話內容:
 
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或者我先說幾句,我知道今日港協暨奧委會(中國香港體育協會暨奧林匹克委員會)完成了其經過幾年的一個檢討工作,就體育總會的管治作了一個很詳細的檢討,也有一些建議,並於早前也曾將報告交予政府查看。我覺得在其方向和未來的工作裏面,我們都認同他們的方向和做法。我們也明白每一個體育總會都有自己的特性和不同的背景,所以我看到在港協暨奧委會的報告裏面,其實目標很清晰,亦給予體育總會一些彈性。目標是希望可以在兩年時間,即二○二六年年底,就他們的一個建議,大家因應自己的情況去落實,如何提升體育總會的管治工作。當然這是一個整個進步的開始,因為在近一兩年不同總會將因應自己不同的程度和背景去做一些改善的工作。所以,我們期望他們無論是在自己本身的運作,例如領導層的更替、組成、如何選拔運動員、教練的工作、教練的培訓等,以至於他們的會籍問題,其守則在各方面都有涵蓋在內。稍後港協暨奧委會的代表會出來再向大家就他們的內容作交代。我們從政府的角度感到很開心,看到整個體育界向專業化和在管治上邁向一個更加透明、更有效率的方向進行,我們都很欣賞和開心。
 
記者:請問你如何看兩年這個時間,覺得有點長,還是覺得可以預鬆一點?另外,有些總會不只涉及體育,可以涉及發牌,例如拯總(中國香港拯溺總會)可能涉及私人救生員的資格,要和政府合作,在管治上是否要更嚴謹?
 
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我想大家要看看,這是一個管治的報告,所以正如我剛才所說,每個體育總會的背景和處理的事都不同,例如你剛才說的泳(拯)總可能又多了一些其他的工作。所以如果大家待會聽聽港協暨奧委會的代表解釋時,你會見到在那個守則裏面,其實是看它在管治上,怎樣可以做好一個良好的管治,包括例如管理層怎樣選拔、怎樣更替、怎樣做好會籍的工作。每一個體育總會也要有一個好的制度推行它的工作,在推行工作時的模式和方法可能有點不同,但管治亦要做好,然後才可以有好的工作做出來。你剛才說的其他問題就要在一個良好的管治之下,再一些細節的問題,到時就每個不同的問題,可能需要政府再就着例如泳線等等其他問題再解決。
 
(請同時參閱談話內容的英文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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