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動議二讀《2026年稅務(修訂)(關於基金、家族投資控權工具及附帶權益的優惠稅制)條例草案》發言全文

日期: 2026-06-24 13:40
  以下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今日(六月二十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動議二讀《2026年稅務(修訂)(關於基金、家族投資控權工具及附帶權益的優惠稅制)條例草案》的發言全文:
 
主席:
 
  我動議二讀《2026年稅務(修訂)(關於基金、家族投資控權工具及附帶權益的優惠稅制)條例草案》(《條例草案》)。
 
  香港是國際資產及財富管理中心,國家「十五五」規劃亦支持香港強化我們國際資產及財富管理中心的功能。香港現時是亞洲最大的對沖基金樞紐,最近更成為全球最大的跨境財富管理中心,並預計每年以百分之九的幅度增長。
 
  政府一直透過多管齊下的方式,鞏固香港作為領先資產及財富管理中心的競爭力,當中包括締造有利的稅務環境,分別於二○一九年推出統一基金免稅制度、二○二一年推出附帶權益稅務寬減制度,以及二○二三年推出家族投資控權工具(家控工具)稅務寬減制度。
 
  為吸引更多基金和家族辦公室落戶香港,政府建議修訂《稅務條例》,以進一步優化上述三套優惠稅制。主要優化措施包括:(一)擴大「基金」的定義以涵蓋退休基金、捐款基金、以及特定的單一投資者基金;(二)擴大合資格投資種類,以涵蓋貸款和私募債權投資、數字資產、貴金屬以及特定大宗商品等;(三)撤銷有關附帶交易的百分之五門檻,利便基金和家控工具透過利息、股息收入等方式獲取利潤;(四)放寬特定目的實體及家族特定目的實體的免稅待遇;以及(五)為附帶權益稅制引入一系列優化措施,以切合業界實際操作安排,並讓更多種類的基金可以受惠。《條例草案》亦會在統一基金免稅制度下引入稅務申報機制,以及訂明類似家控工具稅務寬減制度的實質經濟活動要求。
 
  優化措施能鞏固香港作為領先資產及財富管理樞紐的地位,為香港資產及財富管理業創造新商機,尤其是有助進一步吸引區內的私募債權投資活動,並配合香港在數字資產以及貴金屬與大宗商品交易等領域的發展。《條例草案》如獲立法會通過,有關措施可於二○二五/二六課稅年度起生效。
 
  《條例草案》所載的建議已考慮早前諮詢業界時所收集的意見。我們亦於二○二六年三月就建議徵詢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的意見。業界和議員普遍支持建議。
 
  我在此懇請議員支持《條例草案》,強化香港作為國際資產和財富管理中心的功能,並提升我們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
 
  我謹此陳辭。多謝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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