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廣告招聘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申請人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申請人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的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申請人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申請人,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申請人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及╱或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無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筆試。
(g)食物及衞生局會把申請人所提供的個人資料用於與招聘和僱用有關的事宜;如有需要,也會把資料送交獲授權為有關目的處理資料的政府部門及其他組織或機構。如所提供的資料不足或不實,有關申請可能不獲受理。如欲更正或查閱個人資料,請以書面傳真(35413352)、電郵(
[email protected])或郵寄(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東翼18樓)方式,向食物及衞生局保障資料主任提出。有關食物及衞生局的個人資料私隱保障政策,請瀏覽本局的網頁(www.fhb.gov.hk)。
(h)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所頒授學歷的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入職資歷相若。有關申請人須把正式修業成績表副本及證書副本郵寄到上述查詢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