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協助巡察員(街市)執行公眾街市整體管理工作;
(b)執行與街市事務有關的法例條文及規例,以及租約所載的條款及條件;
(c)監察潔淨服務承辦商及保安員的工作表現,並確保他們遵守有關合約的各項規定;
(d)每天巡視街市各處地方,確保設施整齊清潔,並獲妥善維修;
(e)監察街市各項維修、保養及改善工程的進展;
(f)向街市檔位租戶派發繳款通知書,並確保他們盡快清繳街市檔位租金;
(g)協助編製街市管理事宜的統計報表;
(h)處理各項與街市管理事宜有關的查詢及投訴;以及
(i)督導街市內二級工人的工作。
[註:獲錄用者須不定時工作,於星期日及公眾假日當值;並須在八號或以上颱風警告或黑色暴雨警告生效期間工作;以及在當值時或須穿著由部門提供的工作服。]
聘用条款
申請人如獲錄用,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為期12個月。
[獲錄用者須於接獲通知後很短時間內上任。]
薪酬及福利
月薪港幣13,040元
(a)受聘人如在合約期內工作表現和行為持續良好,當一年合約圓滿結束時,可獲得一筆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按照《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相等於合約期所得底薪總額的10%。
(b)在適當情況下,受聘人可享有《僱傭條例》規定的休息日、公眾假期、年假、產假和疾病津貼。
备注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h)本欄所載的非公務員職位空缺資料,亦可在食物環境衞生署網站(http://www.fehd.gov.hk)瀏覽。
(i)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申请手续
申請表格﹝通用表格第340號(3/2013修訂版)﹞可到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亦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人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把填妥的申請表格送交香港金鐘道66號金鐘道政府合署44樓食物環境衞生署聘用組(第3小組)。信封面請註明「申請街市助理職位」。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的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所有申請人均須在申請表格內提供所取得有關學歷後工作經驗的詳情,包括職銜、職責及工作性質詳情。申請人如持有香港以外學術機構所頒授的學歷,必須提交有關學術機構所簽發的文憑/證書、修業成績表及列明有關課程授課形式(例如全日制/兼讀制、在當地院校上課/遙距授課等)的證明文件副本。如非使用指定申請表格,或報填的資料不全,或逾期遞交,或以傳真/電郵方式遞交,申請將不獲考慮。申請人如獲邀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六至八個星期內接獲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已告落選。
查询
职位编号: 35777
地址: 香港金鐘道66號金鐘道政府合署44樓食物環境衞生署聘用組(第3小組)。
电话: 28675741
预定申请日期 2015-04-24 23:59
发布日期: 2015-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