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利用本身在街市或同類零售設施方面的管理和市場推廣經驗,就振興公眾街市的工作制訂策略、推行方式及實施計劃;
(b)擬訂和實施旨在增加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轄下街市人流的計劃,包括具成效的外展推廣活動,對象為現時不光顧食環署街市的人士,以及把工作重點放在會顯著受惠於街市推廣優化措施的選定食環署街市上;
(c)就吸引人流的方法進行市場調查和分析,或進行有助制訂和檢討市場推廣策略和各項實施計劃的其他調查∕研究;以及識別預期會顯著受惠於街市推廣優化措施及其他可行措施的街市;
(d)就加強街市設施的具成本效益方法提出建議,以改善食環署街市的經營環境,從而增加街市的人流;
(e)督導兩名助理街市經理籌辦和實施現行及新的街市推廣計劃;以及
(f)執行上級人員指派的任何其他職務。
[註:須經常在辦公室以外及戶外的地方執行與街市有關的職務。]
聘用条款
申請人如獲錄用,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為期12個月。
薪酬及福利
月薪港幣55,000元
在適當情況下,受聘人可享有《僱傭條例》規定的休息日、公眾假期、產假╱侍產假和疾病津貼。有薪年假為十天。受聘人如在合約期內工作表現及行為持續良好,當一年合約圓滿結束時,可獲得一筆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按照《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相等於合約期所得底薪總額的10%。
备注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
(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h)本欄所載的非公務員職位空缺資料,亦可在食物環境衞生署網站(http://www.fehd.gov.hk)瀏覽。
(i)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申请手续
申請表格[通用表格第340號(3/2013修訂版)]可到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亦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人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把填妥的申請表格送交香港金鐘道66號金鐘道政府合署44樓食物環境衞生署聘用組(第3小組)。信封面請註明「申請市場及業務推廣經理(街市)職位」。若郵件郵資不足,香港郵政會收取欠資及相關費用。本署不會接收郵資不足的信件,有關郵件將由香港郵政處理。為確保本署能妥收郵件,及免卻不必要的派遞延誤(例如,退回寄件人),請切記投寄郵件前貼上足夠郵資。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的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申請人均須在申請表格上列明有關學歷及就業紀錄,連同職銜及詳細職責說明。申請人如持有香港以外學術機構所頒授的學歷,必須遞交有關學術機構所簽發的證書、成績單及列明有關課程授課形式(例如全日制/兼讀制、在當地院校上課/遙距授課等)的證明文件副本。如申請人非使用指定申請表格,或報填的資料不全,或逾期遞交,或以傳真/電郵方式遞交,申請將不獲考慮。申請人如獲邀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六至八個星期內接獲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已告落選。
查询
职位编号: 37577
地址: 香港金鐘道66號金鐘道政府合署44樓食物環境衞生署聘用組(第3小組)。
电话: 28675741
预定申请日期 2016-06-24 23:59
发布日期: 2016-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