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务员职位 兼职

兼职牌照事务助理(支援)

民政事务总署

预定申请日期: 2020-01-02 18:00
时薪$57
 

过往薪酬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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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条件

应征者须 ─
(a)(i) 在香港中学文凭考试五科考获第2级或同等(注1)或以上成绩(注2),或具同等学历;或
(ii) 在香港中学会考五科考获第2级(注3)/E级或以上成绩(注2),或具同等学历;及
(b) 符合语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或香港中学会考中国语文科和英国语文科考获第2级(注3)或以上成绩,或具同等成绩。
备注:
(1)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並表現優異」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C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3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
(2) 有关科目可包括中国语文及英国语文科。
(3) 2007年前的香港中学会考中国语文科和英国语文科(课程乙) C级及E级成绩,在行政上会分别被视为等同2007年或之后香港中学会考中国语文科和英国语文科第3级和第2级成绩。
 

职责

兼职牌照事务助理(支援)主要负责(a) 浏览刊登在本地及海外网站、讨论区、网络日志、智能手机应用程式(Apps)、Facebook等的旅馆广告;(b) 透过互联网解释《旅馆业条例》(第349章)的法定要求及发牌制度;(c) 协助处理牌照及执法等事宜的文书工作;及(d) 其他相关工作。

注:获录用人员或须执行户外职务

聘用条款

申请人如获录用,将按非公务员合约条款受聘,为期12个月。

薪酬及福利

时薪56.5元
按照《雇佣条例》的规定给予而又适用之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年假、产假及疾病津贴。

备注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请人于获聘时必须已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
(b) 作为提供平等就业机会的雇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业方面的歧视。所有符合基本入职条件的人士,不论其残疾、性别、婚姻状况、怀孕、年龄、家庭岗位、性倾向和种族,均可申请本栏内的职位。
(c) 非公务员职位并不是公务员编制内的职位。应征者如获聘用,将不会按公务员聘用条款和服务条件聘用。获聘的应征者并非公务员,并不会享有获调派、晋升或转职至公务员职位的资格。
(d) 入职薪酬、聘用条款及服务条件,应以获聘时之规定为准。
(e) 如果符合订明入职条件的应征者人数众多,招聘部门可以订立筛选准则,甄选条件较佳的应征者,以便进一步处理。在此情况下,只有获筛选的应征者会获邀参加招聘考试╱面试。
(f) 政府的政策,是尽可能安排残疾人士担任适合的职位。残疾人士申请职位,如其符合入职条件,毋须再经筛选,便会获邀参加面试/笔试。
(g) 持有本港以外学府╱非香港考试及评核局颁授的学历人士亦可申请,惟其学历必须经过评审以确定是否与职位所要求的本地学历水平相若。有关申请人须邮寄修业成绩副本及证书副本到下列查询地址。

申请手续

申请表格[G.F.340(3/2013修订版)]可向民政事务总署各区民政事务处民政咨询中心或劳工处就业科各就业中心索取。该表格也可从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 (http://www.csb.gov.hk/) 下载。申请书填妥后,须连同学历、证书、正式的修业成绩表及其他相关资料的副本,于截止申请日期下午六时或之前送交下述地址。如以邮寄方式递交申请,申请日期以邮戳日期为准。请确保已为邮件支付足够邮资,以免申请未能送达下列查询地址。邮资不足的邮件,一律会由香港邮政处理。且申请将不会被接纳。申请人如非使用所需表格[G.F.340(3/2013修订版)],或递交资料不全,或逾期递交,或经电邮/传真提交申请表格,其申请将不获考虑。申请人通常会在截止申请日期后四至六个星期内接获面试通知。未获邀参加面试者,即作落选。

查询

职位编号: 42566
地址: 香港太古城太古湾道十四号十楼民政事务总署牌照事务处。
电话: 28817036
预定申请日期 2020-01-02 18:00
发布日期: 2019-12-19

申请摘要

兼职牌照事务助理(支援)
民政事务总署
时薪56.5元
电话: 28817036
预定申请日期: 2020-01-02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