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务员职位

选民登记助理(九龙城)

民政事务总署

预定申请日期: 2020-03-18 18:00
时薪$59
 

过往薪酬历史

过往相关职位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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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选民登记助理 时薪$59 2020-03
5. 选民登记助理 (北区) 时薪$59 2020-03

入职条件

(a)香港中学文凭考试五科成绩达第2级或以上,包括中国语文科或英国语文科;或
香港中学会考五科成绩达E级或以上,包括中国语文科或英国语文科(2007年之前“课程乙”)或具同等学历[参阅注]﹔及
(b)能操粤语及英语,能说其他语言或方言更佳。
备注:
(a)2007年或之后的香港中学会考「第2级」成绩,在行政上会视为等同2007年之前的香港中学会考「E级」成绩。
(b)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应用学习科目(最多计算两科)「达标」成绩,以及其他语言科目 E 级成绩,会被视为相等于新高中科目第 2 级成绩。
 

职责

(a) 协助民政事务处职员准备有关选民登记的工作﹔
(b) 协助民政事务处职员举行活动,为市民办理选民登记手续或更新选民资料﹔
(c) 协助民政事务处职员于区内设立选民登记处﹔
(d) 协助民政事务处职员举行有关选民登记的活动﹔
(e) 协助民政事务处职员处理有关选民登记的查询﹔及
(f) 在有需要时执行其他有关选民登记的职务。

聘用条款

(a) 应征者如获录用,将会按非公务员合约条款受聘\r\n(b) 工作期:2020年4月中至5月2日 \r\n(c) 工作时间: 上午9时至下午11时期间不定时按职务所需在任何日子(包括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工作 \r\n(d) 工作地区:九龙城区或其他指派的地点,或须户外工作

薪酬及福利

每小时港币59 [可获额外津贴,以工作期内收集到已核实的选民登记表格(每份港币3.6)计算,上限为每月港币992]
《雇佣条例》规定而又适用的其他福利。

备注

(a) 应征者须带备香港居民身份证、学历及工作証明正本及近照一张出席面试。
(b) 除另有指明外,申请人于获聘时必须已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
(c) 作为提供平等就业机会的雇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业方面的歧视。所有符合基本入职条件的人士,不论其残疾、性别、婚姻状况、怀孕、年龄、家庭岗位、性倾向和种族,均可申请本栏内的职位。
(d) 非公务员职位并不是公务员编制内的职位。应征者如获聘用,将不会按公务员聘用条款和服务条件聘用。获聘的应征者并非公务员,并不会享有获调派、晋升或转职至公务员职位的资格。
(e) 入职薪酬、聘用条款及服务条件,应以获聘时之规定为准。
(f) 如果符合订明入职条件的应征者人数众多,招聘部门可以订立筛选准则,甄选条件较佳的应征者,以便进一步处理。在此情况下,只有获筛选的应征者会获邀参加招聘考试╱面试。
(g) 政府的政策,是尽可能安排残疾人士担任适合的职位。残疾人士申请职位,如其符合入职条件,毋须再经筛选,便会获邀参加面试/笔试。
(h) 持有本港以外学府╱非香港考试及评核局颁授的学历人士亦可申请,惟其学历必须经过评审以确定是否与职位所要求的本地学历水平相若。有关申请人须邮寄修业成绩副本及证书副本到下列查询地址。

申请手续

(1) 申请表格[通用表格第340号(3/2013修订版)]可向民政事务总署各区民政咨询中心或勞工处各就业中心索取,也可从公务员事务局网站
(http://www.csb.gov.hk/)下载。
(2) 申请表格填妥后,须連同学历及工作证明的副本,于截止申请日期或之前邮寄或亲身送交下述查询地址。如以邮寄方式递交申请,申请日期以邮戳日期为准。如亲身递交,请于截止申请日当天下午六时前送达下述查询地址。请在信封面注明\"申请选民登记助理职位\"。申请人如非使用所需申请表格、逾时递交、资料不全或没有夹附相关证明文件的申请将不获考虑。
(3) 申请人如在截止申请日期后四个星期内未获邀参加面试,可视作落选。

查询

职位编号: 42823
地址: 九龙红磡庇利街42号九龙城政府合署8楼
电话: 26213436
预定申请日期 2020-03-18 18:00
发布日期: 2020-03-13

申请摘要

选民登记助理(九龙城)
民政事务总署
每小时港币59 [可获额外津贴,以工作期内收集到已核实的选民登记表格(每份港币3.6)计算,上限为每月港币992]
电话: 26213436
预定申请日期: 2020-03-18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