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及福利
月薪港币64,270–93,710 元﹝入职薪酬视乎有关学历和工作经验而定﹞,另加约满酬金。
(a) 如受聘人在合约期内工作表现和行为良好,则在合约圆满结束后可获约满酬金。该笔酬金,连同政府按照《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第485章)的规定为受聘人向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所作的供款,会相等于合约期所得底薪总额的15%。
(b) 受聘少于12个月的受聘人可享有的有薪年假将根据14天有薪年假按比例计算。受聘人亦可享有其他《雇佣条例》规定而又适用的福利,例如休息日、法定假期(或代替假日)、产假/侍产假及疾病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