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除另有指明外,申请人于获聘时必须已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
(b) 作为提供平等就业机会的雇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业方面的歧视。所有符合基本入职条件的人士,不论其残疾、性别、婚姻状况、怀孕、年龄、家庭岗位、性倾向和种族,均可申请本广告招聘的职位。
(c) 非公务员职位并不是公务员编制内的职位。申请人如获聘用,将不会按公务员聘用条款和服务条件聘用。获聘的申请人并非公务员,并不会享有获调派、晋升或转职至公务员职位的资格。
(d) 入职薪酬、聘用条款及服务条件,应以获聘时的规定为准。
(e) 如果符合订明入职条件的申请人人数众多,招聘部门可以订立筛选准则,甄选条件较佳的申请人,以便进一步处理。在此情况下,只有获筛选的申请人会获邀参加招聘考试╱面试。
(f) 政府的政策,是尽可能安排残疾人士担任适合的职位。残疾人士申请职位,如其符合入职条件,毋须再经筛选,便会获邀参加面试╱笔试。在适合受聘而有申报为残疾的申请人和适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请人当中,招聘当局可给予前者适度的优先录用机会。有关政府聘用残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关措施载列于《用人唯才:残疾人士申请政府职位》的资料册内。申请人可于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参阅该资料册,网址如下:https://www.csb.gov.hk内的“公务员队伍的管理-聘任”。
(g) 食物及卫生局会把申请人所提供的个人资料用于与招聘和雇用有关的事宜。如有需要,有关资料可能会送交获授权处理有关资料的政府部门及其他组织或机构,以进行与政府招聘及雇用有关的事宜,例如学历评审、体格检查、雇主推荐及操守审查等。如欲更正或查阅个人资料,请以书面传真(2541 3352)、电邮(
[email protected])或邮寄(香港添马添美道2号政府总部东翼18楼)方式,向食物及卫生局保障资料主任提出。有关食物及卫生局的个人资料私隐保障政策,请浏览本局网站(https://www.fhb.gov.hk)。
(h) 持有本港以外学府╱非香港考试及评核局所颁授学历的人士亦可申请,惟其学历必须经过评审以确定是否与职位所要求的入职资历相若。有关申请人须把正式修业成绩表副本及证书副本邮寄到下述查询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