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务员职位

文物主任

发展局

预定申请日期: 2020-06-18 18:00
月薪$31,200
 

过往薪酬历史

过往相关职位空缺
1. 文物主任 月薪$31,200 2017-08
2. 高級文物主任 月薪$49,445 2017-08

入职条件

申请人必须(注1)─
(a) 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学所颁授的建筑学或屋宇测量学学士或以上学位,或具同等学历;
(b) 完成有关文物建筑保育或建筑保育的深造课程,或具同等学历;
(c) 在相关范畴具有最少两年全职工作经验,当中包括处理建筑翻新项目的经验;
(d) 符合语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或香港中学会考中国语文科和英国语文科考获第2级(注2)或以上成绩,或具同等成绩;
(e) 中、英文书写能力俱佳,能操流利英语和粤语;以及
(f) 对文物建筑保育有丰富认识。

申请人如在截止申请日期前未能符合入职条件(a)至(d)中任何一项,则申请将不获考虑。申请人即使获邀参加面试/笔试,也并不表示已符合入职条件。
备注:
(1) 申请人或须参加笔试。
(2) 政府在聘任非公务员雇员时,2007年前的香港中学会考中国语文科和英国语文科(课程乙)E级成绩,在行政上会被视为等同2007年或之后香港中学会考中国语文科和英国语文科第2级成绩。
(3) 申请人如获录用,或须不定时工作及在公众假期工作。
(4) 申请人如获录用,或须执行户外工作。
 

职责

申请人如获录用,将调派至发展局工务科辖下组别/办事处工作,负责以下职务(注3及4)-
(a) 就古物古蹟办事处(古蹟办)负责管理的法定古蹟和已评级历史建筑物,进行年度的维修保养调查及状况调查和拟备检测报告,并跟进相关的修复、维修保养及修葺工作;
(b) 协助管理由古蹟办委派和提出,为法定古蹟和已评级历史建筑物进行的维修保养、修葺及修复工程合约,包括为工程招标作准备、监察工程进度、管理合同、控制质量,以及实地监督和巡查;
(c) 协助审批所有根据《古物及古蹟条例》第6条就法定古蹟提出的工程许可证申请,以及监察有关工程依照条例的规定进行,直至竣工为止;
(d) 协助监察就历史建筑物的保育管理方案、结构勘探、排水系统工程、制图和摄影测量项目所进行工程相关顾问研究的进度;
(e) 协助监察由文物保育专员办事处推行的维修资助计划下的建筑保育工程,并提供技术支援;
(f) 协助审批为政府基本工程项目而进行的文物影响评估研究报告,以及为其他发展项目而进行的环境影响评估研究报告;
(g) 协助监察历史建筑物发展项目、工程项目和活化再利用项目所订保育要求的推行情况,并提供技术意见;以及
(h) 视乎情况执行其他获委派的职务。

聘用条款

申请人如获录用,将按非公务员合约条款聘任,为期约一年。合约届满后是否获续聘,须视乎届时发展局工务科的服务需求,以及受聘人的工作表现而定。

薪酬及福利

每月港币31,200元
如受聘人在合约期内一直表现良好,可在合约期圆满结束后获发约满酬金。该笔酬金,连同政府按照《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而为受聘人向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所作的供款,相等于受聘人合约期内所得底薪总额的15%。受聘人可按《雇佣条例》的规定享有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年假、产假/侍产假及疾病津贴等福利(如适用),详情将在获聘时再行确定。

备注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请人于获聘时必须已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
(b) 作为提供平等就业机会的雇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业方面的歧视。所有符合基本入职条件的人士,不论其残疾、性别、婚姻状况、怀孕、年龄、家庭岗位、性倾向和种族,均可申请本栏内的职位。
(c) 非公务员职位并不是公务员编制内的职位。申请人如获聘用,将不会按公务员聘用条款及服务条件聘用。获聘的申请人并非公务员,不会享有获调派、晋升或转职至公务员职位的资格。
(d) 入职薪酬、聘用条款及服务条件将以获聘时所适用的规定为准。
(e) 如果符合规定入职条件的申请人人数众多,招聘部门可以订立筛选准则,甄选条件较佳的申请人,以便进一步处理。在此情况下,只有获筛选的申请人会获邀参加招聘考试及/或面试。
(f) 政府的政策,是尽可能安排残疾人士担任合适的职位。残疾人士申请职位,如符合入职条件,无须再经筛选,便会获邀参加遴选面试/笔试。在适合受聘而有申报为残疾的申请人和适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请人当中,招聘当局可给予前者适度的优先录用机会。有关政府聘用残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关措施载列于《用人唯才:残疾人士申请政府职位》的资料册内。申请人可于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http://www.csb.gov.hk)内的「公务员队伍的管理─聘任」参阅该资料册。
(g) 持有本港以外学府/非香港考试及评核局所颁授学历的人士亦可申请,惟其学历必须经过评审以确定是否与入职所要求的学历水平相若。申请人必须把正式的修业成绩单及证书副本于截止申请日期或之前邮寄至查询地址。
(h) 本局使用申请人所提供的个人资料时,会恪守本局有关个人资料政策的规定,并会按要求立即提供有关资料的副本。如欲索取有关资料,请联络发展局行政主任(工务)人事3(地址为香港添马添美道二号政府总部西翼15楼),或以传真方式索取资料(传真号码:2523 5327)。
(i) 本欄所载的非公务员职位空缺资料,也可在发展局互联网站(http://www.devb.gov.hk)内阅览。
(j) 在临近截止申请日期,网上系统可能因为需要处理大量申请而非常繁忙。申请人应尽早递交申请,以确保及时完成网上申请程序。

申请手续

申请表格[通用表格第340号(3/2013修订版)],可在民政事务总署各区民政事务处民政咨询中心或劳工处就业科各就业中心索取。该表格也可从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http://www.csb.gov.hk)下载。

已填妥的表格,须于截止申请日期或之前送抵查询地址,信封上清楚注明「申请文物主任职位(非公务员职位空缺)」。信封上的邮戳日期将视为递交申请的日期。申请人如以邮寄方式递交申请,请确保已为邮件缴付足够邮 资。任何邮资不足的邮件将被退回或销毁。申请人亦可通过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http://www.csb.gov.hk)作网上申请。

申请人如迟交、未填妥申请书、并非采用指定表格、以传真或电邮递交申请、未能在指定表格上提供申请本职位所需的资料及证明文件供本局考虑,或所填写的资料未能清楚显示申请人符合本职位所规定的入职条件,则申请将不获考虑。

申请人请尽量在申请表格上提供电邮地址。申请人如获选参加面试/笔试,通常会在截止申请日期后约四至八个星期内接获邀请(通过电邮或邮寄方式),但这段期间的长短或会有变,事前不会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如未获邀参加面试/笔试,则可视作已经落选。如有查询,请致电查询电话号码。

查询

职位编号: 43146
地址: 九龙尖沙咀弥敦道136号古物古蹟办事处行政小组
电话: 2655 0808
预定申请日期 2020-06-18 18:00
发布日期: 2020-06-05

申请摘要

文物主任
发展局
每月港币31,200元
电话: 2655 0808
预定申请日期: 2020-06-18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