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規會修訂洪水橋及厦村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

日期: 2026-03-20 16:00
  ​城市規劃委員會(城規會)今日(三月二十日)宣布修訂洪水橋及厦村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

  修訂項目主要涉及(i)把現時屬「其他指定用途」註明「港口後勤、貯物及工場用途」地帶的用地改劃為「其他指定用途」註明「產業園」地帶;(ii)把位於規劃區第4B區的三幅用地由「住宅(乙類)3」地帶改劃為「住宅(甲類)6」地帶;(iii)把位於規劃區第34E區的南面用地由「政府、機構或社區」地帶改劃為「政府、機構或社區(1)」地帶;(iv)把位於沙洲里東面的一幅「政府、機構或社區」地帶用地的建築物高度限制,由三層修訂為主水平基準上50米;以及(v)把位於屯馬線天水圍站南面的一幅用地由「綜合發展區」地帶改劃為「住宅(甲類)7」地帶。 

  城規會亦同時修訂圖則的《註釋》及《說明書》以反映上述修訂,並適當地更新各用途地帶及規劃區的一般性資料。

  載有修訂項目的洪水橋及厦村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編號S/HSK/3,現置於(i)城規會秘書處;(ii)規劃資料查詢處;(iii)屯門及元朗西規劃處;(iv)元朗民政事務處;(v)屯門民政事務處;(vi)廈村鄉鄉事委員會;以及(vii)屏山鄉鄉事委員會,讓公眾於辦公時間內查閱。 

  任何人士可於五月二十日或之前,就有關修訂向城規會秘書作出書面申述。打算作出申述的人士宜參閱城規會規劃指引編號29C「根據《城市規劃條例》提交及處理申述及進一步申述」。

  提交的申述亦應符合城規會規劃指引編號29C所列明的規定。申述人應特別留意以下事項:

  *申述人如沒有根據城規會規劃指引編號29C提供全名及香港身份證/護照號碼的首四個字母數字字符,則有關申述會視為不曾作出;及
  *城規會秘書處保留權利要求申述人提供身分證明以作核實。

  該指引及有關表格可於上述地點(i)及(ii)索取,亦可從城規會的網頁(www.tpb.gov.hk)下載。

  洪水橋及厦村分區計劃大綱草圖複本現於北角的地圖銷售處發售。市民亦可於城規會網頁(www.tpb.gov.hk)瀏覽該圖的電子版本。
政府新闻处 连结至相关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