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稿代立法會秘書處發出:
立法會將於星期三(七月十三日)上午十一時在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廳舉行會議。在會議上,議員將處理《2016年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二讀後的餘下程序。
議員亦將恢復二讀辯論《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草案》和《2015年消防(修訂)條例草案》。法案若獲得議員支持及通過二讀,將會進入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並進行三讀。
議員法案方面,議員將恢復二讀辯論《交通銀行(香港)有限公司(合併)條例草案》。法案若獲得議員支持及通過二讀,將會進入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並進行三讀。
議員議案方面,毛孟靜將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第34(2)條動議兩項擬議決議案。第一項擬議決議案議決廢除於二○一六年五月二十五日提交立法會會議省覽的《2016年公眾衞生(動物及禽鳥)(動物售賣商)(修訂)規例》和《2016年公職指明(修訂)公告》。第二項擬議決議案議決修訂《2016年公眾衞生(動物及禽鳥)(動物售賣商)(修訂)規例》。
葉國謙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七十五條動議一項擬議決議案,議決修訂《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事規則》第83條(個人利益的登記)。
黃毓民將根據《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動議一項議案,內容為:「本會委任一個專責委員會,調查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七日晚上至三月二十八日凌晨行政長官梁振英的家人涉嫌違反機場安全檢查的事件及其他相關事宜;而該委員會在執行其職務時獲授權根據《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382章)第9(2)條行使該條例第9(1)條所賦予的權力。」
毛孟靜亦將根據《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動議一項議案,內容為:「本會委任一個專責委員會,調查林榮基先生被拘留一事;而該委員會在執行其職務時獲授權根據《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382章)第9(2)條行使該條例第9(1)條所賦予的權力。」
張宇人將提出一項有關積極研究成立中產事務委員會的議案,內容為:「本會要求政府積極研究成立中產事務委員會。」
易志明、單仲偕、張華峰、郭家麒和李慧琼將分別就張宇人的議案提出修正案。
姚思榮亦將提出一項有關重塑香港旅遊業形象的議案,內容為:「根據二○一五年十一月政府公布的《二零一五年第三季經濟報告》,訪港旅遊業在二○一五年第三季進一步放緩,整體訪港旅客人次較去年同期下跌6.4%,是自二○○九年第三季以來首次錄得跌幅;報告亦指出,旅遊服務輸出(涵蓋旅客在購物、餐飲、住宿及娛樂等方面的消費)第三季實質下跌5.6%,而酒店實際平均房租亦較去年同期下跌13.1%;由於旅客購物消費佔零售業銷貨價值相當比重(在二○一四年約佔42%),在訪港旅遊業進一步放緩下,本港今年零售業總銷貨價值已連續下跌七個月,是過去六年最長跌勢;這情況亦將會進一步影響香港的經濟和就業;就此,本會促請政府認真檢討訪港旅客人次下跌的原因,並制訂相應措施和增撥資源,以重塑旅遊業的正面形象,避免訪港旅客人次持續下跌,以致影響香港的經濟發展。」
鄧家彪、潘兆平、范國威、謝偉俊、陳克勤、莫乃光、單仲偕、林健鋒和張超雄將分別就姚思榮的議案提出修正案。
此外,毛孟靜將根據《議事規則》第16(4)條動議一項立法會休會待續議案,內容為:「本會現即休會待續,以就下述事項進行辯論:銅鑼灣書店股東及主管相繼『被失蹤』事件。」
黃毓民將根據《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382章)第7條及《議事規則》第90條,請求立法會給予特別許可就立法會會議程序提供證據。
在會議上,財務委員會主席陳健波將提交財務委員會審核2016至2017年度開支預算的報告,並向大會發言。議事規則委員會主席譚耀宗將提交議事規則委員會2015年10月至2016年7月的工作進度報告,並向大會發言。
發展事務委員會主席謝偉銓、工商事務委員會主席黃定光、人力事務委員會主席郭偉强、財經事務委員會主席吳亮星、福利事務委員會主席張國柱、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主席廖長江、衞生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梁家騮、教育事務委員會主席林大輝和交通事務委員會主席田北辰,將分別提交有關事務委員會的2015-2016年度報告,並向大會發言。
議員亦將在會議上就不同政策範疇向政府提出22項質詢,其中6項要求當局作口頭答覆。
公眾人士可透過立法會網頁(www.legco.gov.hk)索取上述會議的議程。謹請注意,有關的議程可能會作出修訂,請參閱立法會網頁內關於是次會議議程的最新情況。
歡迎市民在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廳公眾席旁聽會議;如欲預留座位旁聽會議,可在辦公時間內致電3919 3399。市民亦可透過立法會網頁的「網上廣播」系統,即場收看或收聽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