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項目統籌經理的主要職責是:
(a)協助首長級專業職系人員和領導綜合專業隊伍推展社區重點項目計劃下的指定工程項目,從項目的起始階段跟進,直至支付決算帳目,以確保項目符合客戶要求、核准工程計劃及財政預算、法定要求,以及建築署的質量和環保指標;
(b)策劃、控制及監察其轄下個別工程項目的設計、推行及相關資源分配;
(c)控制及監察工程項目的的管理、進度、財政狀況和工程質量,以確保項目按照計劃時間表、財政預算及相關規定進行,並於出現不符規定情況時採取修正行動和緩解措施;
(d)就建議項目的可行性及推行安排進行研究及向民政事務總署提供意見;
(e)就工程項目的推展策略、計劃、設計及工程質量標準,與委託部門及機構、相關部門/政策局及其他有關單位(包括區議會)商議;
(f)制訂合約安排,並在建造及策劃階段協調各類工程的施工時間和解決工程的銜接問題;
(g)密切監察顧問和承建商的表現和施工進度;
(h)有需要時,為有關單位擬備進度報告和提供項目資料;
(i)督導提供支援服務的專業人員和技術人員;以及
(j)按指示執行相關職務。
Terms of Appointment
成功申請人將按為期24個月的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
Salary and Fringe Benefits
月薪港幣93,760元
受聘人如能圓滿地完成整個合約,並在合約期內一直維持良好的工作表現及行為,將會獲得一筆約滿酬金。該筆酬金,加上政府根據《强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强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出的供款,將相等於受聘人在合約期內所得底薪總額的15%。
General Notes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How to apply
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應徵者須在申請表格內詳列其學歷及工作經驗,並夾附有關證明文件的副本。已填妥的申請表格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交下列查詢地址。申請人如獲邀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接獲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已經落選。
Enquiry
Job No.: 33197
Address: 香港金鐘道六十六號金鐘政府合署三十六字樓建築署
Telephone: 28675670
Closing Date 2013-05-23 23:59
Publish Date 2013-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