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科學主任負責以下其中一個範疇的工作:
(I) 香港認可處-(a)管理香港認可處提供的認可服務,包括香港實驗所認可計劃、香港認證機構認可計劃和香港檢驗機構認可計劃下的認可服務;(b)制定醫療、物理、化學、生物、環境、工程及相關範疇的認可政策;(c)參與地區及國際認可合作組織的活動;以及(d)與香港認可處的持份者保持聯繫。
(II) 生物科技總監組/科學顧問組-(a)就資助申請進行技術評審;向項目評審委員會/評審小組闡述創新科技署就有關申請所作的評審;監察獲批核研發項目的推行情況;(b)在指定範疇/研發中心/委員會擔任負責為高級官員提供技術支援的人員,工作包括協助處理合作事宜;以及(c)收集及提供相關行業技術發展的資料;以及推行措施以推動業界應用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