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於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人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將填妥的申請書(i)寄回或送交下述地址;(ii)傳真至(852)27538438;或(iii)電郵至
[email protected]。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交申請表時,請提交:(a)有關機師執照副本;(b)體檢合格證明書副本;(c)現時及近期飛行經驗證明副本(例如機師飛行日誌);以及(d)飛行資格證明副本。如以郵寄方式遞交申請書,申請日期以信封上郵戳所示日期為準。申請人必須支付足夠郵費;否則,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支付不足郵費而引致的任何後果。所有申請書,如資料不全、逾期遞交、並非使用指定申請書遞交、未妥為簽署,將不獲考慮。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兩或三星期內接獲通知。邀請書或將會通過電郵發出,申請人請盡量在申請表上提供正確電郵地址。申請人如沒有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其申請不獲接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