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亦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已填妥的申請表格,連同註(3)要求的文件,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環境保護署招聘課。請在信封上註明「申請環境保護主任(空氣質素模擬)(空氣質素分科)職位」。申請人如以郵遞方式提交申請,請在投寄前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的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以避免申請未能成功遞交。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會由香港郵政安排退回或銷毀。
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必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後的一星期內(即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或之前)把註(3)所列的有關文件寄交或電郵(
[email protected])至環境保護署招聘課,並在信封面(如適用)及文件副本的每一頁註明網上申請編號。
沒有使用指定表格的申請、未填妥的申請書、逾期遞交或沒有夾附所需文件副本的申請書概不受理。申請人或需要參加筆試。申請人如獲選參加筆試/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六至八個星期內接獲通知。邀請書將會通過電郵發出,請確保已提供正確的電郵地址。申請人如不獲邀參加筆試/面試,可視作落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