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協助多層大廈現有之互助委員會及業主立案法團增進對環境問題及公共事務之興趣,以及組織該等委員會與法團之會員,成立幹練之社團小組,從事社區工作;
(b) 在各類多層大廈,鄉村或團體協助成立互助委員會及業主立案法團;
(c) 鼓勵及協助多層大廈之互助委員會成立多層業主立案法團等永久性團體;
(d) 依照民政事務處職員之指示,保存完備之工作紀錄;
(e) 協助互助委員會之註冊事宜;
(f) 在有需要時,協助民政事務處職員解決有關樓宇管理之問題;
(g) 依照民政事務專員╱民政事務助理專員之指示,鼓勵巿民參與撲滅罪行運動,清潔香港運動及其他運動;
(h) 在有需要時,協助進行調查研究工作;
(i) 轉達市民之意見及反應;
(j) 協助推行社區中心及社區會堂之活動及其管理工作;
(k) 協助執行一般行政工作;
(l) 協助處理公眾查詢;及
(m) 處理任何其他指定之適當工作。
Terms of Appointment
(a) 受聘人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任,合約期一般爲期一年,唯亦會因運作需要而多於或少於一年。
(b) 續約與否須視乎工作表現及工作需要而定。
(c) 受聘人將以兼職形式聘任,工作時間不定,如有需要,須於星期六、日、公眾假期及辦公時間外(如晚上)工作。
(d) 受聘人主要工作地點為黃大仙區。受聘人或須按要求在戶外工作。
Salary and Fringe Benefits
時薪港幣56.5元
百分之五強積金供款及《僱傭條例》規定內的福利 (如適用)
General Notes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h) 政府職位申請人在申請表格上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將用於招聘工作以及其他與僱用有關的事宜上。如有需要,有關資料可能會送交獲授權處理有關資料的政府部門及其他組織或機構,用以進行與政府招聘工作及僱用有關的事宜,例如學歷評審、體格檢查、僱主推薦及操守審查等。
How to apply
申請表格[通用表格第340號(3/2013修訂版)]可於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各就業中心索取,亦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填妥的申請表格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郵寄或送交到黃大仙民政事務處(地址:九龍龍翔道138號龍翔辦公大樓六樓),信封面須註明「申請社區幹事」。郵寄表格的申請日期以郵戳為準。親身遞交的表格須於截止申請日下午六時前送交下述地址。
所有申請人均須在申請表格內詳列所得到工作經驗,包括職銜、職責及工作性質。如非使用指定申請表格、填報的資料不全、逾期遞交,或以傳真/電郵方式遞交的申請,將不獲考慮。申請人如獲邀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8至10個星期內接到通知。如遇到申請人數眾多或其他特殊情況,可能需時稍長。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已經落選。
本處可能會以電郵聯絡申請人,請申請人於申請表上清楚寫上電郵地址,並且檢閱電郵。申請人參加面試時,須帶備以下文件︰(1) 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2) 學歷證明正副本,(3) 工作證明正副本,及 (4) 近照一張。
Enquiry
Job No.: 42039
Address: 九龍黃大仙龍翔道138號龍翔辦公大樓6樓
Telephone: 3143 1114
Closing Date 2019-09-02 18:00
Publish Date 2019-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