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n Civil Servants

助理社區幹事

民政事務總署

Closing Date: 2015-09-30 18:00
$40 per hour
 

Salary History

Job Vacancies History
1. 助理社區幹事 $40 per hour 2015-08
2. 助理社區幹事 $40 per hour 2015-08
3. 助理社區幹事 $40 per hour 2015-07
4. 助理社區幹事 $40 per hour 2015-03
5. 助理社區幹事 $40 per hour 2015-03

Entry Requirements

(i)小六或以上程度 (ii)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獲聘時必須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iii)操流利粵語,能書寫中文 (iv)有責任感,能獨立處理職務 (v)具相關工作經驗的申請者或可獲優先考慮
Remarks
 

Duties

1.執行社區中心與社區會堂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解答市民查詢和巡察有關保安、維修、清潔等工作之執行情況,以及預訂設施之使用情況等; 2.清潔社區中心與社區會堂和管理臨時庇護中心/避暑中心/避寒中心; 3.巡察區內各戶外及室內設施狀況和負責搬運器材等工作; 4.協助推廣與宣傳工作(例如派發宣傳單),以及安排各類社區建設活動;及 5.執行由葵青民政事務處職員指派的其他職務(包括戶外職務)。

Terms of Appointment

(i)應徵者如獲錄用,將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 (ii)受聘者可獲為期一年的合約,續約與否須視乎工作表現及工作需要而定; (iii)受聘者或須於戶外/不定時工作及在星期日或公眾假期工作。

Salary and Fringe Benefits

時薪港幣39.5元

General Notes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How to apply

申請表格[通用表格第340號(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申請書填妥後,須連同學歷證書、正式的修業成績表及其他相關資料的副本,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交本辦事處。 如以郵寄方式遞交申請,申請日期以郵戳日期為準。如親身遞交,請於截止申請日期當日或之前,於辦公時間內(星期一至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及下午二時至六時;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除外)送交本辦事處。請在信封面註明"申請助理社區幹事"。逾時遞交、沒有填妥資料或沒有夾附相關證明文件的申請將不獲考慮。 申請人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六至十個星期內接獲面試通知。申請人如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十個星期內未獲邀參加面試,可視作落選。

Enquiry

Job No.: 36414
Address: 葵涌興芳路166-174號葵興政府合署十樓
Telephone: 24944503
Closing Date 2015-09-30 18:00
Publish Date 2015-09-18

Job Summary

助理社區幹事
民政事務總署
時薪港幣39.5元
Telephone: 24944503
Closing Date: 2015-09-30 18:00